案件类型:买卖合同纠纷
基本案情:吴某、武某与无锡某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由于开发商存在资金方面的问题一直未能办理过户,所以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未付款,但吴某、武某一直占有使用该房屋,后无锡某开发商起诉。
办案过程:该案一审、二审均判决购房人承担房屋占有使用费,接受委托后,代理人通过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阅抵押的内档后,发现在第二期付款期限届满之前涉案房屋已经设定抵押,初始登记信息与合同信息不一致,即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一方是无锡某开发商。
代理成果:吴某、武某委托律师事务所杨真律师代理该案件,最终再审改判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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